中国古代史书在表现形式上反映出来的“秩序之美”,除了编年、纪传二体外,还有两种重要形式,一是典制体,二是纪事本末体。杜佑创制的典制体通史《通典》,以其严密的逻辑体系反映出历史(以制度为中心的历史)的井然秩序。杜佑《通典》说:
夫理道之先在乎行教化,教化之本在乎足衣食。……夫行教化在乎设职官,设职官在乎审官才,审官才在乎精选举,制礼以端其俗,立乐以和其心,此先哲王致治之大方也。故职官设然后兴礼乐焉,教化隳然后用刑罚焉,列州郡俾分领焉,置边防遏戎敌焉。是以食货为之首,选举次之,职官又次之,礼又次之,乐又次之,刑又次之,州郡又次之,边防末之。或览之者庶知篇第之旨也。[3]
这个逻辑体系,从纵向上看,是把自传说中的黄帝直至唐代天宝之历代典章制度的创制沿革、得失损益的秩序之美反映出来;从横向上看,是通过对国家政权职能的一些基本设施的认识反映出社会经济、政治等诸方面的“秩序之美”。当时人评论《通典》,说它“诞章闳议,错综古今”,“推而通,放而准,语备而理尽,例明而事中,举而措之,如指诸掌”,就反映了它在这两个方面的特点。
南宋袁枢据《资治通鉴》内容,改成以事件为中心,因事而命篇,共厘为二百三十九事,略按时闻顺序编次,撰成《通鉴纪事本末》四十二卷,创立了纪事本末体。这反映出所记每一个重大事件之始末原委、完整过程的“秩序之美”,同时也反映出所记这一个个重大事件之内在联系上的“秩序之美”,因此,这里所表现出来的也是历史的双重“秩序”的结合。文学家、诗人杨万里序其书曰:“大抵搴事之成,以后于其萌;提事之微,以先于其明。其情匿而泄,其故悉而约,其作窕而槬,其究遐而迩。”这是称道它尽事之本末、说远而意近的“秩序之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