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是行为表现,行为表现可以是动词,也可以是动词+名词,如“会分析某一案例”。动词可以区分为行为动词和非行为动词。行为动词是指动词所描写的行为是可以观察的、外显的,如背诵、默写、口算、指认等是行为动词。非行为动词是指动词所描写的动作是看不见的,如思考、体验、热爱等是非行为动词。加涅提出了9个描述全部习得的性能的动词,在认知领域的6个动词是:区分、识别、分类、演示、生成、陈述。它们分别代表7种能力:辨别、具体概念、定义性概念、规则、高级规则、认知策略、言语信息。在《布卢姆教育目标分类学》(修订版)中有表示六级认知水平的6个动词:记忆、理解、运用、分析、评价和创造。此外,在每一认知水平内还有更具体的代表能力的动词,如反映记忆水平的动词有回忆和再认,反映理解水平的动词有解释、举例、分类、概要、推论、比较、说明等。
三是行为条件,行为条件可以是评价情境,如“在小组讨论中……”,也可以是教学的过程与教学的方法,如“在探究活动中体验合作学习的重要性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