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该怎么过,就怎么过。忍忍呗。等还了债,天下就太平了,日子就舒坦了。”柳珍安慰沈美。
“忍?圣人啊,感觉你每天都在读《圣经》似的,哈哈,剩经,神经!”
沈美讥讽道,脸上透着得意,好像自己说的话很有营养很有文化似的。
《圣经》,事实上,沈美仅仅是在高中读书那会儿接触过这本书,学校图书馆吧,就瞟了一眼名字,没读过,只是觉得书很神秘,透着一股引人向善的力量。引用书名,纯粹是出于炫耀,或者是虚荣,好像说出点新鲜事,就能把可怕的无知与自卑抹掉似的。这一点,乡下人和城里人完全不同,城里人总是生怕让你知道点什么似的,欲言又止,装模作样;乡下人则生怕不能让你知道点什么似的,每句话,都希望能够闹出点动静来,至少,不能让人把自己看扁。沈美和柳珍之所以成为闺密,也有这方面的原因,再普通的交流在她们眼底也不普通了,她们格外注意聊天的质量,并享受这种方式所衍生的快乐——与众不同的快乐。比起大多数只关心昨天和当下的断裂带人,她们更在乎远方和未来。
“那你就学学人家包法利夫人,找个情人。”
柳珍有心开沈美玩笑,法国作家福楼拜的《包法利夫人》可是世界名著呢。不过,包法利夫人是谁,其实一点也不重要,重点是后面那个字眼:情人。哦,让人想起来就觉得脸红心跳,像某种快乐的源头,虽然含蓄,却也不乏冒险,隐隐泛着性的火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