蒋介石所说的“有效办法”就是:(1)从前华北事件皆武人口头交涉,此次并有外交人员,且有公文,稍一不慎便成定案。(2)六月间我方让步已至极点,今若再让步则无可立国。(3)请用公函答复川越茂总领事,以平津地方并无反日机关存在,自当随时严密注意,不使发生。公函中不可有“国民党部”字样,自失立场,尤不可有反“满”字样,致涉承认之嫌。(4)酒井通牒并非正式,不必以文字复之,口头已足。大意与复川越同,惟须注意否认“何梅协定”,因当时并无“协定”字样。
然而,在日方的压力之下,袁良还是被迫提出了辞呈,且很快得到行政院的批准。11月8日,国民政府任命秦德纯为北平市长,萧振瀛为察哈尔省主席。鉴于宋哲元所部已经基本上掌握了平津、河北和察哈尔的控制权,日方开始向宋哲元施加更大的压力。在11月9日天津驻屯军因反对中国实施法币改革,迫使宋哲元下令禁止白银南运之后,土肥原奉关东军司令南次郎之命,又向宋哲元提出了一份《华北高度自治方案》,限令宋于11月20日之前宣布自治。方案对自治机构的名称、地域、首领、政治、经济、军事等方面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。方案计划成立一个名为“华北共同防共委员会”的政权机关,统辖华北五省二市,以宋哲元为首,并由土肥原担任总顾问;截用中央在各省、市的关税、盐税和统税,经济上靠开发华北矿业和棉业,使与日本和伪满洲国结为一体;金融上脱离法币制度,发行五省通用货币,与日元发生联系。同时,提出扑灭三民主义和共产主义,实行东洋主义的主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