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象》曰:初六童观,小人道也。
所观不明,如童稚,乃小人之分,故曰小人道也。
六二,闚观,利女贞。
二应于五,观于五也。五,刚阳中正之道,非二阴暗柔弱所能观见也,故但如闚觇之观耳。闚觇之观,虽少见而不能甚明也。二既不能明见刚阳中正之道,则利如女子之贞。虽见之不能甚明,而能顺从者,女子之道也,在女子为贞也。二既不能明见九五之道,能如女子之顺从,则不失中正,乃为利也。
《象》曰:闚观女贞,亦可丑也。
君子不能观见刚阳中正之大道,而仅闚觇其仿佛,虽能顺从,乃同女子之贞,亦可羞丑也。
六三,观我生,进退。
三居非其位,处顺之极,能顺时以进退者也。若居当其位,则无进退之义也。观我生,我之所生,谓动作施为出于己者,观其所生而随宜进退,所以处虽非正,而未至失道也。随时进退,求不失道,故无悔咎,以能顺也。
《象》曰:观我生,进退,未失道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