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管怎样,秦代教育与其前的战国时期的教育及其后的汉代教育均有所不同,它以稳固中央集权的统一皇朝为前提,贯彻法家教育思想,“以法为教,以吏为师”,不允许其他教育思想存在,严禁私学与游宦,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局面被彻底打破,教育被纳入到崇尚法刑、专制统治的轨道上。秦代教育存在的弊端很多,但它对后世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,中国封建教育的一个重要特点:教育为封建统治服务,在秦代教育中有充分的体现。
第二节 汉代的官学与私学
汉代建立以后,注重总结秦亡的历史教训,在国家政策上一改秦朝暴虐的统治方式,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国计民生的措施。汉初黄老无为政治的实行,为民间学术活动的恢复与发展提供了较为宽松的环境。特别是公元前191年正式废除秦代“挟书律”后,民间儒家经学传授活动日趋活跃,私学兴盛。在这种情况下,一些有识之士提出官办教育。高祖时陆贾主张设辟雍庠序之教,以明人伦;文帝时贾山建议定明堂、造太学,修先王之道。贾谊、晁错等也都提出类似的建议。但由于当时国力尚未恢复,统治秩序亦未稳定,这些建议均未能付诸实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