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酒酣,上皇自弹琵琶,上起舞,公卿迭起为寿,逮夜而归。”(《资治通鉴·唐纪九》)
宫廷舞会,在西方世界,是习以为常的。在东方,尤其在中国历代封建王朝里,九五之尊的天子,庄严肃穆还来不及,哪有一国之主“手之舞之,足之蹈之”的道理?因此,凌烟阁里的这场舞会,正是钱穆在其著作《国史大纲》中所说“其君臣上下,共同望治,齐一努力的精神,实为中国史籍古今所鲜见”的最好写照。你也不能不服气在唐朝的天空里,这种在别的朝代少有的百无禁忌的强烈自信。
2002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,匈牙利犹太裔小说家凯尔泰斯的《大屠杀作为一种文化》中,曾经引用乔治·桑塔亚纳(George Santayana)的名言:“一个有活力的社会必须保有它的智慧,以及对其自身及自身条件的自我意识,并且能够不断地予以更新。”老实说,很难想像,我们中国的皇帝,从宋以后,直至清末,这一千年间,由赵匡胤数到爱新觉罗·溥仪为止,可曾有过一位,在大庭广众之下,即兴起舞?而且,还要跳一种高难动作的少数民族舞?因为李渊手里的琵琶,是胡人的乐器,那么李世民跳的舞蹈,也必然是当时流行的“胡旋舞”。这一通狂舞,绝对是那个时期里,大唐帝国活力的最高体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