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所要阐述的准则是:必须同时使用用于某一战略目的的全部兵力,而且能够把所有兵力集中用于一次行动或一个时刻就更好了。
但是在战略范围内,也存在着长久地或逐次地发挥兵力的作用的问题,特别是当生力军是夺取最后胜利的主要手段时,更不能将这个问题忽视。这一点将在另一章讨论,在这里提到它,只是为了让读者不至于误解。
现在我们来考察一下,与上面的论述密切相关的另外一个问题,即战略预备队的问题,只有确定了这一点,才能将整个问题充分说明白。
第13节 战略预备队
预备队有两个不相同的使命:一个是延长和恢复战斗;二个是应付意外情况。第一个使命是以陆续使用兵力以此来获取利益为前提,因而在战略范围内是不会出现的。把一个部队派到马上就要失守的地点去,这很明显是属于第二个使命的范畴,因为在此不得不进行的抵抗,只是没有充分料到。假如当一个部队只为了延长战斗而被留下来,被安排在火力范围之外,但仍然是受这次战斗的指挥官指挥,很显然它就是战术预备队,而不是战略预备队。
但是,在战略范围内,也许需要准备一些兵力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,因此,也许要准备一定的战略预备队,不过这只是在可能出现意外情况的条件下才这样做。在战术范围内,人们大都只能通过观察来对敌人的措施进行了解,任何一个小树林或洼地都可能会把敌人的措施隐藏起来,因此人们应该随时做好准备,以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,以便在以后随时可以加强整个部署中比较薄弱的环节。总之,我方的兵力部署应该随时根据敌人的情况来进行调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