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国民党重农轻工、共产党重工轻农这个说法大体成立的话,也是各自政党内部相对而言。因为国民党对农民运动的扶助,主要表现在政策制度层面,农运的具体推行主要由加入国民党的共产党人承担。1926年6月,中共广东区委在《广东农民运动报告》中写道:国民党中央农民部、广东省农民部、省农民协会和农民运动特派员等,实际均受中共广东区委农民运动委员会(1924年8月成立)的指挥。“我们实际做了农民运动,把名誉送给国民党,可以说是我们成功不居。若是我们不去做农民运动,所谓农民协会不知道现在还在什么地方。”“从表面看,广东农民运动好像是国民党的工作,做好了是国民党的名誉,但是自从农民运动起首,直到现在,都是我们同志做实际工作。换句话说,就是广东农民运动的实际责任是我们同志负担,名誉却完完全全送给国民党去了。”
农民运动的开展,决不是光有政策或命令就能发动,还要有各种主客观条件配合。20年代的农民运动主要是政党支持与动员下的产物。虽然农民运动的开展必须具备一定的社会经济背景,如农村的不安,农民生活的恶化,农民自身的觉醒等,但在基本相同的社会土壤下,农民运动先在国民党控制下的广东崛起,与国民党的支持密切相关。中共广东区委分析广东农民运动兴起的原因时,除提到“我们同志的努力”外,亦承认“在国民党的帮助之下,使农民运动收了许多效果;在国民党统治之下,农民得到了相当的自由能够公开组织”。国民党有政权,有军队,但无农运人才;共产党无政权,无军队,却有农运人才。正是合国共双方之力,才会有广东农运的规模和声势。共产党利用国民党的名义开展农民运动,壮大了自己的力量;国民党借助共产党的人才开展农民运动,造成了国民革命的群众基础。国民党中央农民部最初规划广东农民运动时是有所选择的,即选择那些交通比较便利、政治军事上重要或有一定农民运动基础的县地先行发动。在1924年2月东征之前,农民协会主要集中在珠江三角洲地区;东征以后,随着国民党控制的地盘日渐扩大,广东其他地区的农民协会才逐渐发展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