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而我是个强硬的女人,是搪塞不过去的。”
“而且,”他又说,“我很冷酷,对任何热情都无动于衷。”
“可我是火热的,火能把坚冰融化。这儿的火已经把你披风上的雪全都融化了。而且你看,水都淌到了我的地上,把它弄得像泥泞的大街了。里弗斯先生,要是你希望我原谅你弄脏我铺沙厨房的大罪和恶行,就快把我想要知道的事告诉我。”
“那么好吧,”他说,“我让步了。即便不是因为你的热切心情,也是因为你的坚持不懈,就像水滴能使石穿那样。再说,这事总有一天你会知道的,现在知道和以后知道都一样。你的名字是简·爱?”
“是的,这早已解决了。”
“也许你没注意到,我跟你是同名。我受洗时取的名字是圣约翰·爱·里弗斯。”
“没注意,真的!现在我想起来了,在你几次借给我的书上,你的签名缩写当中都有一个E字,不过我从没问过它代表什么名字。可那又怎么样呢?难道……”
我一下住了口。我不敢相信自己会产生这样的想法,更不敢把它说出来了,可是这一想法突然出现在我的脑海里——很快具体化了——顷刻之间就变成了确凿有力的可能的事实。各种情况彼此交织,互相吻合,一下子变得有条有理。那根原来一直像散乱的链环摊在那儿的链条,现在给拉直了——环环相扣,完整无缺。没等圣约翰再说出一个字,我凭直觉就已经知道是怎么回事了。不过我不能要求读者也有这种出于直觉的洞察力,因此我得把他的解释重述一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