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表演艺术方面,该公司也赞助了许多演出。如对弗吉尼亚莎士比亚戏剧艺术节的赞助,艺术节期间请剧团到该公司的里奇蒙特生产中心进行了7场演出,公司的职工还与剧团演员联欢交谈,密切了工厂与艺术家的关系。艺术节名誉主席海伦·海叶斯说:“戏剧进入工厂,这标志着大公司赞助艺术事业的新发展。”
菲利浦—莫里斯公司对音乐方面的赞助更多了。尤以1986年的“菲利浦—莫里斯爵士基金会”影响最大。这是一个由最有名的艺术家组成的“菲利浦—莫里斯超级乐队”,他们用20天时间访问了欧洲的安特卫普、布鲁塞尔、海牙、洛桑、伦敦、巴黎、米兰、马德里、慕尼黑等11个城市。伦敦《金融时报》评称这次巡回演出是“一个跨国公司在它那大规模地赞助包括爵士音乐在内的艺术活动中,一次积极的富有成果的方式”。1986年,它还赞助了以琼·格里洛为首的美国纽约大都会歌剧院歌唱家访华演出。
赞助表面上是企业出了钱,事实上,出了钱的还是消费者和其所在地政府的税收部门。因为其赞助费是在税前支出的,企业本身所承担的只是一小部分而已。所以,这样的“抛砖引玉”是一种十分明智的为企业树立形象的推销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