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、在家居士可以经营管理寺庙吗
佛教自早期就有许多居士林、念佛会、莲社、各种善堂,都是由在家居士发心负责,其职务可以称林长、会长、社长、堂主,但不宜称“住持”,因住持为住持三宝之义。居士成立的团体,以从事佛教的慈善事业为主,不宜从事法会佛事经忏等。此外,婚丧喜庆的法事,应交由僧众负责。佛陀以“出家内弘,在家外护”为教团纲纪、佛法久住的准则,为令僧信和合、教团伦理有序,应各司其职,相辅相成,互助合作。
五、在家居士可以从事经忏佛事吗
僧众负有住持佛法、广度众生的任务;在家居士则可在寺院中奉献服务、护法卫教,两者各有角色,不容混淆。尤其在家居士不可以越俎代庖,将经忏佛事作为谋生之道。
六、僧信之间应如何相处
僧众对待信徒之道:
1.教他佛法,助长家和。
2.鼓励发心,爱家爱人。
3.劝其正业,正勤正乐。
4.传授正法,增加信心。
5.老病死生,给予开导。
6.人我烦恼,为其化解。
在家信徒待僧众之道:
1.四事供养,恭敬尊重。
2.请转法轮,随缘学习。
3.宣扬圣德,赞叹有道。
4.护持道业,助其修道。
5.随其修行,增益品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