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我们在项目中重视的是开展项目的过程,重在经验,则双方更像合作探索的伙伴,这样在选择受助方时,可以更为开放灵活,更看重对方在方法论上的逻辑性和工作态度。“他们(合作伙伴)无论选择要进行政策倡导,还是服务的规模化推广,我们都可以接受。我们决定结束资助,是因为他们坚持要用倡导的工作途径,目的却是服务规模化推广。有的伙伴,我们并不完全认同他们的理念,也不认为是解决问题的方式。但我们未必一定正确,他们的工作方法前后是合乎逻辑的,可以支持他们,过程中也许有其他启发。”(3)
但资助经常可以看作一种背书或一种肯定,因此,如果双方在一些原则性问题上持有相反的理念,则需要谨慎考虑,避免被人视为对理念的认可。
整体而言,看得多才能提高选出优秀合作伙伴的概率,看得多也才能提升自己选择合作伙伴的能力。
伙伴是否合适,主要是看我们慈善活动的目标和需求。但有一些现象可能意味着合作时有更高风险。